航运经纪

1990年《越南海商法》第150条第1款对海事经纪人的概念作出如下规定:
“海事经纪人是根据委托人的委托,在签订运输合同、海上保险合同、船舶租赁合同、船舶买卖合同、拖带合同、船员雇佣合同以及其他与海事活动有关的合同过程中担任中间人的人”。

因此,经纪人的主要工作是充当船东与货主之间的桥梁,促成双方签订合同并收取经纪佣金。有时,经纪人也充当船舶的代理人,因此从专业性上讲,经纪人必须具备特殊的专业知识。

2014年汉堡海事展——海事工业展览会
SMM 2014,A4展厅,展会活动

出生史:

租船经纪行业诞生于19世纪末,其诞生源于对外贸易行业和全球商船队迫切需要建立一个集中管理的机制,以最大限度地利用运力,满足日益增长的货物运输需求。租船经纪行业在20世纪得到了强劲发展,如今在海运市场中占据着特殊且不可或缺的地位。英国被认为是租船市场形成的先驱,并为这一新兴行业树立了运力和道德方面的标准。

在越南,从 1954 年直到经济开放(1986 年),船舶经纪和船舶租赁是国家赋予 Vietfracht 的专属功能之一,运输和租船公司成立于 1963 年 2 月 18 日,根据外贸部第 103/BNT-QD-TCCB 号决议成立,并于 1984 年 10 月 1 日根据部长会议(现政府)第 334/CT-HDBT 号决议移交给交通部。自 1986 年经济开放以来,特别是 1990 年《越南海商法》颁布以来,船舶经纪行业得到了自由发展,数百家属于不同经济成分的大大小小的公司参与其中。